名称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财税字[1998]1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0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8-04-13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3号)《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