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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地税所字[2001]27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2001-06-24

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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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6-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从事听力医学公益、救济活动的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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