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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税所二[2001]4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1-02-14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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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2-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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