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国税发[1997]18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1997-08-13 |
各地区、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配合税收征管改革,搞好市场及其他零散税收的征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以便不断完善。
各地区、地级市国税局于8月30日前将所辖县(市)国税局所需《委托代征证书》及《国税代征人员工作证》的数量上报我局征管处,以便统一印制发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