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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国税流字[1998]296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1998-12-14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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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沈河、皇姑国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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