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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税[1997]80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7-06-2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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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6-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西城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8号《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58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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