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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坚决制止非证券经营机构经营证券业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63号
法规类型 证券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9-07-17

关于坚决制止非证券经营机构经营证券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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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7-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999717日证监机构字〔199963号)

目前,个别地区非证券经营机构擅自开办证券经纪业务,有的甚至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客户保证金。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证券交易网点的监管,严禁非证券经营机构以各种名义擅自设立代理证券交易场所。如有举报或发现可疑线索,应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二、在查处非法证券代理交易行为时,派出机构要同当地政府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防止转移财产或携款出逃等情况的发生,尽力保证客户保证金的安全。同时,要做好对投资者的解释工作,妥善将投资者的股票交易账户转到合法的证券营业部,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发生。

三、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会报告。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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