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自贡悦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0]33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0-05-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自贡悦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0-05-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自贡悦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川国税函[2000]116号)收悉。四川自贡悦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是由自贡电力实业总公司与台湾陈万贵先生合资组建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方占28.69%,经营期限11年,主要从事小水电、火电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属于从事能源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关于该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有关规定,四川自贡悦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从事水电、火电的开发、建设与营销等取得的所得,可以适用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