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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国税法字[1998]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1998-06-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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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98]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的要求搞好1998年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的要求,为搞好1998年的执法检查工作,自治区国税局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师德昌副组长:吴新联、刘孟全成员:张曙东、陈荣、张成生、孙敏、王勇实、米诗荣、范秉武领导小组下设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处理执法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联系电话:2813248、2815130;联系人:王中兴、马建玲。

    自治区国税局对各地、州、市的重点检查从1998年7月16日开始,检查小组由各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组成,并将根据情况组织地团日的相互检查。

    各地、州、市国税局应于1998年9月20日前向区局上报执法检查总结。

    各级国税机关应如实填报执法检查统计表,对违规文件要逐级上报并做好执法检查总结及时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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