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7 | 发文文号 | 沪财行[2014]7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4-02-24 |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外事办: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交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行〔2011〕15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沪财行〔1999〕7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沪财行〔1999〕26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