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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1998]261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8-08-1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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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8-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1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8年7月2日     财税字[1998]118号

    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院士的关心和爱护,对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国发[1998]8号)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表:点击下载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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