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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银行代发行国债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执行时间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吉地税流字[2001]52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吉林
发布日期
2001-03-1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银行代发行国债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执行时间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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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银行代发行国债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执行时间的批复》(财税[20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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