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02年扩大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津劳局[2002]266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02-08-18 |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企业范围的通知》(津劳局[2002]155号)精神,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结合我市集体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凡按《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1]376号)有关规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集体企业,可按津劳局[2002]155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办法。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二00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