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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农税字[1992]第7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2-12-11

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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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2-12-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现将国办发(19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契税欠税滞纳金的课征,照此执行。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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