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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内贸易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贸金联字[1997]第32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7-08-18

国内贸易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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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8-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物资厅(局、集团总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并根据我国铜供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废止1989年原物资部与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1989]物金字258号)。1990年颁布的《对(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中部分条文修改意见的复函》([1990]物金字18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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