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规格的批复 |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3〕24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5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03-06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明确我市两所高校级别的请示》(连政发〔2001〕173号)悉。经研究,同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均不变。其内部机构的设置,由你市直接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三年三月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