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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1]36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1-07-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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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7-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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