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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税总局涉外司关于涉外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税外[1996]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1996-12-10

关于转发《国税总局涉外司关于涉外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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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12-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海洋石油分局:

    迎接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发(1995)082号关于涉外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对外商投资企业单独使用的中英文对照“外商投资企业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从1996年起停止,今后均应按照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及沪国税征(1995)68号文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为使该项工作纳入正常的管理范围,各区、县外税所、外税分局和浦东新区财税局所需的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可向所在单位稽管科或稽管处申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涉外企业增值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二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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