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国税油函[1994]13号 |
法规类型 | 100105 | 所属行业 | 101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4-01-01 |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根据实施新税制的精神和要求,现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1.中油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有关法规,缴纳印花税。
2.中油公司记载资金的帐簿,
3.本通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