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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财农税字[1998]6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8-06-17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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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州财政局:

    为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粮食顺价销售的政策,根据5月31日结束的全省专员市长县长会议精神,今年定购粮的收购仍以分品种计价,较1997年有所下调。因此,1998年农业税仍征收粮食为主,并按定购粮价据实结算,即农业税计税价格分别为早籼稻57元/百斤、中籼稻、晚籼稻63元/百斤。请各地据此与粮食部门及时做好结算、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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