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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邮电通讯设备软件取得的软件使用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税外[2001]13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1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1-01-31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邮电通讯设备软件取得的软件使用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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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1-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直属五分局、外税分局、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邮电通讯设备软件取得的软件使用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财税(2000)14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二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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