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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客运附加费和货运车辆附加费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地税函[2000]358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2000-12-30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客运附加费和货运车辆附加费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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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12-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我省客运附加费和货运车辆附加费(以下简称“两费”)应缴纳的营业税自2001年1月1日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可委托当地稽重部门征收。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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