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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生产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地税二[1998]16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1998-07-05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生产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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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7-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他们,请遵照执行。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企业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税前扣除项目仍按以前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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