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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一)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闽财会[1997]2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1997-08-04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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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8-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字[1997]19号)转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单位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转告我们。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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