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重国税函[1997]5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7-03-1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7-03-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