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1]21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03-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03-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兴办资助有利于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