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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5]23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12-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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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12-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机电产品出口要优先退税的指示精神,经与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协商,我局决定从其提供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名单中,选择600家企业进行试点。对这些企业出口的机电产品,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内优先予以退税。现将准予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试点中出现什么问题,请及时告诉我局,以便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促进机电产品出口。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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