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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税所发[1994]4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1993-12-31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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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12-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国函[1994]46号《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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