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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1]916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1-04-17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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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4-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年四月十八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问题通知如下:从2001年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8%降低到5%.即:从2001111231,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7%;从2002111231,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6%;从200311起,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降为5%.因营业税税率降低而减少的营业税收入,全部为各地国家税务局所属征收机构负责征收的中央财政收入。

○○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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