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1]299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2001-08-0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08-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1]53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按照省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川国税函[2001]7号)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对不按时报送的单位,省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