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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2000]483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0-06-21

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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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6-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信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纳税的大型集团,到1999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中信集团的发展,经研究,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信集团全资控股部分成员企业25家(名单附后),在2000年度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信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信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信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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