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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违反《关于加强体育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失效: 1998.12.03 )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工商广字[1993]278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3-09-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违反《关于加强体育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失效: 199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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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09-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违反<关于加强体育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3〕11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赞助广告活动的管理,一是审批广告经营资格;二是监督检查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赞助广告收费数额及其收支,属于国家财政、审计管理范畴,其资金的筹集使用,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数额、方案办理;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由财政、审计机关处理。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8年第87号  1998年12月0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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