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发票票样进行调整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甘地税征[2001]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甘肃 | 发布日期 | 2001-02-22 |
甘肃新大陆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重新印制全国联运货运统一发票一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票样调整为1联为存根联;2联为发票联;3联为抵扣联;4联为记帐联;5联为转帐核销联。其发票印制管理及税款征收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