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公告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第37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3-01-01 |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 话:4993489,4993490
传 真:4993491,4993498
帐 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