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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国税流字[1995]1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1995-02-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null
发布日期:199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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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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