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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市国税发[1998]28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1998-06-11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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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财工[1998]31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8]24号《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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