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地税发[1997]2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1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01-26 |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涪陵、万县、黔江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1996]7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清理,调查中有何问题,及时告诉我局。上述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6年12月12日国税函[1996]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