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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税流[2001]86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1-03-22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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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3-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1号 )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本《通知》下发前已按原税率征收的税款,允许企业在以后发生的应纳营业税(中央部分)中抵扣。

    二、各征收分局应抓紧调整计算机征收系统中的税率设置,以确保四月份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财税[2001]21号文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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