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特区内资企业购买国内油品使用购油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云国税函[1999]66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云南 | 发布日期 | 1999-02-24 |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特区内资企业购买国内油品使用购油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办发[199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进口柴油、汽油后国内油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8]398号)文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