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办发[1995]36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05-28

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5-05-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公司名称,加强对公司名称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决定,现通知如下:

    今后,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