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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1999]22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1999-02-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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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2-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22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的审批权限问题,请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修理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7号)规定办理,不再执行桂国税发[1995]381号文规定的修理费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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