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以交付产品方式支付本息和租赁费免征利息及租金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1]104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1-10-08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以交付产品方式支付本息和租赁费免征利息及租金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10-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以交付产品方式支付本息和租赁费免征利息及租金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