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函[2002]1号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2-03-2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3-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国税函[2001]9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