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公通字[1996]89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6-12-2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去年以来,我驻外使、领馆根据对等原则,陆续调整了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考虑到目前公安机关签证收费标准与驻外使、领馆的差距较大,为保持内外收费标准一致性,决定对外国人签证、证件的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签证、证件收费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一、非对等国家签证、证件人民币收费标准
二、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三、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
四、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五、对等国家签证美元收费标准
1996年12月24日
附件一:非对等国家签证、证件人民币收费标准
一次签证 100元
二次签证 200元
半年以内多次签证 300元
一年以内多次签证 600元
团体签证 80元
团体签证分离 100元
准予停留章 100元
改变签证字头 100元
居留证 200元
临时居留证 100元
外国人出入境证 100元
外国人旅行证 50元
定居确认表 200元
苏蒙朝探亲邀请书 50元
准迁证 20元
国籍申请手续费 50元
加入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
退出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
恢复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
注:外国人签证、证件均按人头收费。各种签证、证件延期、加签均收费100元;团体签证分离每人收100元,在护照上盖停留章再收100元。
附件二: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签
证 半年以内 一年以内 团体签证
种 一次签证 二次签证
货币 类 多次 多次 每人
名称
美元 12 23 36 72 10
澳大利亚元 15 30 45 90 12
加拿大元 16 32 48 96 13
法国法郎 62 124 186 372 50
日元 1400 2800 4200 8400 1100
德国马克 18 36 54 108 15
新加坡元 17 34 51 102 13
瑞士法郎 15 30 45 90 12
英镑 7 14 21 42 6
港币 93 186 279 558 70
附件三: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
国
家 日本 英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项目
一次签证 250 320 310 200
二次签证 500 640 620 400
签证延期 125 160 165 100
半年多次 750 960 930 600
一年多次 1500 1920 1860 1200
团体每人 200 250 250 160
团体分离 250 320 310 200
停留章 250 320 310 200
加签变更 250 320 310 200
韩国 俄罗斯 法国 美国
170 1000 320 250
340 2000 640 330
85 500 160 125
510 3000 960 420
1020 6000 1920 700
140 800 250 200
170 1000 320 250
170 1000 320 250
170 1000 320 250
附件四: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签
证
种 一次签证 二次签证
类
国家
日本 3000日元 6000日元
英国 25英镑 50英镑
加拿大 55加元 110加元
澳大利亚 32澳元 64澳元
韩国 20美元 40美元
俄罗斯 120美元 240美元
法国 200法郎 400法郎
美国 30美元 40美元
半年以内 一年以内 团体签证
多次签证 多次签证 每人
9000日元 18000日元 2400日元
75英镑 150英镑 20英镑
165加元 330加元 44加元
96澳元 192澳元 26澳元
60美元 120美元 16美元
360美元 720美元 96美元
600法郎 1200法郎 160法郎
50美元 80美元 24美元
附件五:对等国家签证美元收费标准
国
家 日本 英国 加拿大
签证种类
一次签证 30 40 40
二次签证 60 80 80
半年多次 90 120 120
一年多次 180 240 240
团体每人 24 32 32
澳大利亚 韩国 俄罗斯 法国 美国
25 20 120 40 30
50 40 240 80 40
75 60 360 120 50
150 120 720 240 80
20 16 96 32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