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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环函[2014]231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10-23

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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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路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通过我部组织的专家论证。经研究,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与相关单位合作,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

  在技术中心建设工作中,应根据各类建设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特点,以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目标,研发对工程创面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修复的实用技术,并通过实际工程加以应用。

  技术中心建设期为两年。请按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研究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按期完成技术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目标。请按时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2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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