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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事业单位能否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问题的答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工商企字[2001]第164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06-27

关于事业单位能否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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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6-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事业单位能否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的请示》(工商企字[2001]22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和现行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自身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因此,事业单位不得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的营利性经营机构。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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