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部分国家专业计量站 分站延长计量授权期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质技监局量函[2001]48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02-15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部分国家专业计量站 分站延长计量授权期限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02-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

    根据我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等11个国家专业计量站、30个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名单见附件)的计量授权期限将于2001年3月5日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这些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的计量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01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延长计量授权期限的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名单(共计41个)

    分站名单(共计41个)

    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国家轨道衡计量站齐齐哈尔分站、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哈尔滨分站、吉林分站、沈阳分站、锦

    国家原油大流量计量站州分站、北京分站、太原分站、呼和浩

    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特分站、乌鲁木齐分站、兰州分站、西

    国家海洋计量站安分站、郑州分站、武汉分站、济南分

    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站、上海分站、南昌分站、成都分站、

    国家大容量第二计量站柳州分站、广州分站

    国家蒸汽流量计量烟台检定站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西安分站

    国家纤维计量站、包头分站、吉林分站、锦州分站、南

    国家水大流量计量站京分站、茂名分站、齐鲁分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计量检定站国家海洋计量站青岛分站、上海分

    (共计11个国家站)站、广州分站

    (共计30个国家站分站)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