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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劳办发[1994]376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4-11-30

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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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11-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被开除、除名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工龄计算问题的请求》(豫劳便[1994]4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职工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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