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1998-07-27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我局明年初将结合今年开展的涉外税收专项检查情况,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清算工作进行具体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