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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我省18户三线调整企业1995年度营业税基数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地税发[1997]253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7-08-2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我省18户三线调整企业1995年度营业税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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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8-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昆明市、曲靖地区、楚雄州、红河州、德宏州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云财税政字[1996]45号、云国税发字[1996]27号、云地税发[199 6]405号)规定:“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基数,由地市地方税务局核实后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经我局对昆明、曲靖、楚雄、红河、德宏五地州市上报的十八户三线调整企业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审核,现将基数确定如下(见附件),具体退库手续按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预[1994]4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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